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平南县 城区排水管渠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12-26
广西/贵港 审批|立项|规划
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平南县 城区排水管渠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西/贵港-2025-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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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改投资〔****〕***号
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平南县
城区排水管渠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请求重新审批平南县城区排水管渠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有效解决我县城区部分街道内涝问题,同意平南县城区排水管渠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建议。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在兴平路、乌江路、城西街、城东街、八大街、雅塘街、古龙街、朝阳路(乌江水闸*平安路)、仙湖街、平安路、瑞雁大道(至罗冲沟段)、东湖片区、龚州大道延长线等城区街道铺设**********和*×*=*.**×*.**雨水管渠共计*****.**米。其中,改造**********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网*****.**米;改造钢筋混凝土雨水箱涵***米,断面尺寸为*.**×*.**;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网****.**米,改造雨水井***座,新建雨水井**米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拨款及地方配套资金。
四、即日起,原平发改投资〔****〕**号文予以作废。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并在每月*号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报送项目上一个月建设进度相关信息。其他事项请根据《关于印发平南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平政办发[****]***号)有关规定办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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