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W2025-QY525C杏滨片区(南片部分社区及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的更正通知
2025-12-31
福建/厦门 变更澄清
关于GW2025-QY525C杏滨片区(南片部分社区及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的更正通知
福建/厦门-2025-12-31 00:00:00
福建/厦门-2025-12-31 00:00:00
厦门采购招标网/公*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一、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杏滨片区(南片部分社区及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
二、更正信息
文本通知
| 类型 | |
| 标题 | 关于*************杏滨片区(南片部分社区及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的更正通知 |
| 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杏滨片区(南片部分社区及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更正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附:招标项目一览表》中垃圾分类督导的点位由“**个点位”修改为“**个点位”。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人员、设备要求中的垃圾分类督导员由“**人”修改为“**人”。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星号条款*.*条由“★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三年不含税暂定为********.**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其中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部分为固定价格(不含税人民币******.**元/年,三年不含税为人民币*******.**元,不可竞争),投标人对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部分的报价不得调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修改为“★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三年不含税暂定为********.*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其中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部分为固定价格(不含税人民币******.*元/年,三年不含税为人民币*******.**元,不可竞争),投标人对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部分的报价不得调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本项目项目规模及采购预算修改为三年不含税暂定为********.*元。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电话:************。 |
| 附件 |
三、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厦门集美市政集团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期***栋*层 | 地址: | 厦门市湖滨南路**号光大银行大厦**楼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黄龙华、黄丽萍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