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12-31 00:00:00
********新建工程采购结果公示(*****************)(第*包)
********新建工程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新建工程于****年**月**日上午*:**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名:江苏骏泓科技有限公司,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元;
第二名:宁波翔胜建设有限公司,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元;
第三名:江西正隆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元。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个工作日。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提出质疑的日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牛首社区利源南路**号秣陵*车间文化创意园**栋***室
联 系 人: 滕晓帆、陈泽锐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管理人员: 杨先生,***********
纪检监督人员: 符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