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12-31 00:00:00
城东污水处理厂西片区配套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工业大道(杨黄路*陶辛路)等市政道路污水管道改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城东污水处理厂西片区配套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工业大道(杨黄路*陶辛路)等市政道路污水管道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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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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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城东污水处理厂西片区配套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工业大道(杨黄路*陶辛路)等市政道路污水管道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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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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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行政四号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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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金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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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珩琅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水厂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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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陶庭国、胡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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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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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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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中建四局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中建四局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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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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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江阿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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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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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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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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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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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长江东路(滁州路*二十埠河桥西)改造工程二标段 加分业绩:长江东路(滁州路*二十埠河桥西)改造工程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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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分水岭路(新港路*团肥路) 工程:****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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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安徽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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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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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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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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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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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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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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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芜湖长江电器实业有限公司附属工程 加分业绩:芜湖长江电器实业有限公司附属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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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芜湖长江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车间工程:****年度芜湖市建设工程“鸠兹杯”奖(市优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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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安徽卓耀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安徽瑞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安徽卓耀建设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安徽瑞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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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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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陈志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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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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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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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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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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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凌家滩污水处理厂(站)项目 加分业绩:凌家滩污水处理厂(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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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芜湖院子地块配套中学项目*#(教学楼):****年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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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芜湖鸠兹建设有限公司:安全许可证已过有效期。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芜湖科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无住建部电子印章,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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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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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值=**%; *、基准价:********.**元; *、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单位:芜湖天泰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楚风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四局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敏佳建设有限公司、芜湖伟嘉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工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卓耀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远维建设有限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第三个字拼音首字母顺序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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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