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泸州市机动车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5-12-31
四川/泸州 变更澄清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泸州市机动车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四川/泸州-2025-12-31 00:00:00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泸州市机动车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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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泸州市机动车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征集项目编号:*****************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征集文件第五章*.*.*评审细则及标准,部分内容有变更。

更正内容:

征集文件第五章*.*.*评审细则及标准 履约能力二、技术能力(**分)中,“*.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技师职称的,每有*人得*.*分,最多得*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高级技工证书的,每有*人得*分,最多得*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每有*人得*分,最多得*分。
(供应商须提供:(*)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技师技能证书、高级技工技能证书、电工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以上材料未提供或缺少的,不得分。入围后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现场查看以上资料原件,并核实人员配备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的,将上报相关部门处理)。”更正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有*人得*.*分,最多得*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有*人得*分,最多得*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每有*人得*分,最多得*分。
(供应商须提供:(*)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从业人员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从业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以上材料未提供或缺少的,不得分。入围后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现场查看以上资料原件,并核实人员配备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入围的,将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 称: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号

联系方式:************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号

联系方式:************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征集人: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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