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12-31
四川/广元 质疑投诉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广元-2025-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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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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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邱群南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邱群南在****年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智慧农业”建设项目(*****************)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评审委员会涉嫌未尽审慎义务、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导致评审错误并影响成交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之规定,第四款“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罚款*万元,不得获取本次评审费,本次评审意见无效,本机关决定对邱群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罚款*****.**元。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