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财政局行政裁决书(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5-12-31
浙江/温州 质疑投诉
鹿城区财政局行政裁决书(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温州-2025-12-31 00:00:00
浙江/温州-2025-12-31 00:00:00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号
被投诉人*: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号联众大厦*楼
五、基本情况
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投诉,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第四项。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因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已履约,本机关决定:本项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鹿城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