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津东财采结通〔2025〕3号)
2025-12-31
天津 招标采购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津东财采结通〔2025〕3号)
天津-2025-12-31 00:00:00
天津-2025-12-31 00:00:00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
津东财采结通〔****〕*号
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号)以及《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财采〔****〕**号)的要求,本机关自****年*月至****年**月,对你单位自****年*月*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了财政检查。
一、检查结论
*.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 评审中,主观分扣除理由太模糊。
你单位上述情况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的相关规定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理意见
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依法整改,并于****年*月**日前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本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