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25-12-31 00:00:00
青岛颐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外墙清洗及大理石地面清洗养护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文章来源:山东中烟(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名:青岛宏祥洁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价******.**元,不含税价******.**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接招标人通知*日内开展清洗工作,清洗时间、区域、面积根据清洗地点的生产需要确定。
中标候选人第*名:江苏贺之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价******.**元,不含税价******.**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质量:响应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接招标人通知*日内开展清洗工作,清洗时间、区域、面积根据清洗地点的生产需要确定。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青岛宏祥洁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江苏贺之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青岛宏祥洁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苏贺之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青岛宏祥洁业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苏贺之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
*.本项目以单价为准,根据实际施工面积据实结算。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颐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规范办。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颐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华阳路**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号成城大厦*座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