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25-12-31 00:00:00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佛山市顺德区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专用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批)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广州市德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城区大道***号*****铺
法定代表人:宋本善
被投诉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号龙威大厦**楼**区
相关供应商:揭阳康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兴凤潮围新区巷***号商铺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时间:****年**月**日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年佛山市顺德区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专用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三批)”(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包*(转运呼吸机),下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予以受理,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揭阳康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称“康祥公司”)投标材料真实性存疑,涉嫌以虚假材料骗取中标。
投诉事项*:揭阳康祥公司商务得分合理性存疑,无对应业绩却获满分。
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