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2025-12-31 00:00:00
湖南省安仁县龙海地下热水自然资源资组合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郴组资矿告字〔****〕***号)
采矿权
湖南省安仁县龙海地下热水自然资源资产组合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郴组资矿告字〔****〕***号
受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安仁县自然资源局的共同委托,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湖南省安仁县龙海地下热水采矿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然资源资产组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名称地址
(一)出让人
*、名称: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号
*、名称:安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安仁县永乐江镇七一西路
(二)交易平台
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城投大厦
( 三)挂牌出让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不低于起始价”和“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自然资源资产组合的基本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名称:湖南省安仁县龙海地下热水采矿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然资源资产组合
(二)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位置: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龙海镇万田村
(三)采矿权
*、 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准采标高及面积(****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拐点坐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准采标高:+***至****米标高矿区面积:*.****平方千米 | ||
*、资源储量:根据《***;湖南省安仁县龙海镇龙海温泉规划区块地下热水资源可行性勘查报告***;评审意见书》(湘审查〔****〕***号),拟设采矿权内地下热水资源可提供探明的允许开采量(*级)热能****.****,每年可提供热能为*.**×**的*次方**,属于Ⅱ**型的小型低温地热田,探明级(*级)水量为****.**立方米/*,水温**.****.*℃。设计最大可采地热水使用量****.**立方米/*。
*、矿种:地下热水
*、拟出让年限:**年
*、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万元。
*、出让收益率:*.*%
*、出让收益缴纳:竞得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出让收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挂牌成交价,在采矿权成交后一次性缴纳;另一部分在地下热水开采时逐年按照地下热水(*<**℃)上年度销售收入的*.*%缴纳年度采矿权出让收益。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坐落:安仁县龙海镇万田村。
*、土地用途:旅馆用地。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主要规划条件: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 米,具体详见规划文件。
*、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挂牌起始价:****.**万元。
三、采矿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然资源资产组合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该自然资源资产组合起始价为****.**万元,增价幅度为**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万元。该自然资源资产标的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两部分组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采矿权同步溢价,挂牌出让溢价部分各自按总溢价款**%收取。
四、准入条件(竞买人资质)
(一)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独立的营利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申请;
(二) 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竞买人应出具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自查说明;
(三)申请人竞得项目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内容;
(四)竞买人应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证明);
(五)竞买人应未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并出具企业所在地应急部门的证明);
(六) 竞买人应未纳入我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名单的独立法人企业(出具企业自查承诺);
(七) 在报名截止之前有《郴州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规定》(郴政办发【****】**号)文件规定不得参加竞买情形之一的市场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买。违规参与竞买的,依法承担取消竞买资格或者废止项目交易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其他要求
(一) 该项目为郴州市安仁县龙海温泉综合开发项目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项目,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按相关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二) 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挂牌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一)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络浏览器登陆湖南省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查看“矿业权出让”交易信息,再点击相应项目的出让公告,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系统使用手册》、相应项目拟出让的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等。
(二)相关时间规定
*、公告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申请和资格审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资质审查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如挂牌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竞买人报价,则在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自动进入*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请及时关注系统页面。
*、报价时间:挂牌开始至竞价活动结束。
七、参与方式与程序
(一)注册,办理、激活、绑定数字证书
意向竞买人登陆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注册登记”,进行在线注册、在线办理**证书,然后点击“登录注册平台”进行在线激活和绑定数字证书。
(二)申请及提交资质证明相关材料准备
意向竞买人在申请和资格审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内登陆交易系统报名申请,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同时按要求上传资质证明相关材料,并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送达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签收(电话:************)。
八、现场踏勘
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踏勘,自然资源部门予以协助,踏勘费用自理。
九、挂牌报价、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挂牌报价
*、交易系统从挂牌时间开始接受合格竞买人的报价。
*、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显示为当前最高报价,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交易系统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竞价规则详见交易须知。
(二)确定竞得人
挂牌或竞价截止,交易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并按下列规定确认交易结果。
*、挂牌期间无人报价
挂牌期间无人报价的,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显示不成交。
*、挂牌期间仅有*人有效报价
挂牌期间仅有*人有效报价(含*人多次有效报价)的,挂牌截止时,该竞买人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
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成交确认
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即时显示交易结果,并向竞得人发送《成交确认书》和《交易服务费缴纳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缴纳完成交易服务费后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成交结果公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交易系统、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同时推送给出让人,由出让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和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发布。公示期**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成交确认书》推送给出让人。
十、签订合同
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个工作日内,分别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
十一、保证金处置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部分自动转为定金,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在*个工作日内由系统自动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十二、风险提示
(一) 受让人应在按出让合同约定付清本项目全部出让价款后,持出让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不动产权证登记。
(二) 资产标的如竞得人自身原因导致资产标的项目在出让年限内无法继续投资开发,政府可无偿收回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或附着物不予补偿;如因政府征收征用需要,导致资产标的各资源无法开发利用,政府根据剩余出让年限计算剩余残值(即剩余年限*平均年出让金,不计利息)依法依规予以补偿或赔偿。
(三) 项目到期前一年内需做好交付的相关准备工作。到期后土地、地上建构筑物、运营管理权、经营权等无偿移交政府,不予补偿。
(四) 本次竞得人除按要求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另需一次性支付出让前期成本***.***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零玖万伍仟伍佰捌拾元整)至安仁县财政国资中心账户(户名:安仁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仁支行)。
(五) 当地县人民政府已承诺在竞得人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后,将积极配合办理相关用地用林手续;拟设采矿权落地、矿山投产和运营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当地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为保障采矿权人合法权益,承诺在该地热开采二级保护区内不再设置同类型矿业权,县政府监督不再新增抽水井 。
(六)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第六条,竞得人须投入采矿生产满*年方可转让采矿权。
(七) 竞得人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采矿登记、占用林地、建设用地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有关条件。
(八) 根据湖南省绿色矿山相关规定,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湖南省绿色矿山要求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后方可生产,正式投产满一年后的三个月内必须完成绿色矿山自评和申报。
(九)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全流程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将生态保护贯穿规划、建设、运营各环节。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红线占用,采用生态友好型施工工艺,减少对植被和土壤结构的破坏。建立全过程生态监测体系,定期评估项目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及时优化调整保护措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良性统一。
(十) 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筑牢安全稳定防线,聚焦项目规划、建设、运营各环节潜在风险,开展多轮次、全覆盖风险排查与评估,形成动态更新的风险清单台账。针对生态破坏、施工安全、资金管理、舆情危机等重点风险领域,制定防控措施与处置流程。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风险点实施实时动态监测,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保障项目平稳有序推进。
(十一) 在地热资源开发经营利用中,为避免可能出现的环境地质等问题,竞得人应定期采集排放的废物水样进行专项水质检测,若超标需净化处理至达标后再排放。在开采规模逐渐加大时,废弃热水排放采用梯级利用方式,降低排放尾水温度,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热污染。地热开发利用严禁过量开采,避免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情况发生。
(十二)竞得人为涉外投资企业的,由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无异议后按要求签订出让合同;相关部门有异议的,取消其竞得资格。
十三、对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异议的提出
对出让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存在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
十四、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
*、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缴清矿业权出让收益(出让收益率矿种 矿业权为成交价部分,出让收益金额矿种矿业权为首期缴纳部分)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二)违约责任
*、竞买人有前述违约情形之一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并进行公开通报。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竞得人有十四第(一)第*、*、*、*款违约情形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从保证金中划缴交易服务费并取消竞得人资格,纳入我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出让人有权向竞得人主张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让人损失的,竞得人还应当赔偿其它损失。
*、出让人违约,按照行政许可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动司法机关。
十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及相关附件均为本次挂牌的法定文件。出让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方政府、竞得人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营商环境。竞买人提交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与以上法定文件格式及要义不相符的,均须按相关条约执行。逾期送达资格审查纸质材料,不予受理。
(二)本次挂牌采用起始价等于底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竟得后,竞得人应严格按出让方案要求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生产过程中,采矿权人应根据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按“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十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详情: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安仁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二) 交易过程: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三)现场踏勘:安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周志宏 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请从交易系统下载并阅知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附件。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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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组资矿告字〔****〕***号交易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