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2025-12-26 00:00:00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东文化体育公园改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象发改审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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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审批城东文化体育公园改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象住建报〔****〕***号)及相关材料收悉。《城东文化体育公园改建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审查,根据该公司出具的《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城东文化体育公园改建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优化。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单位: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地址:象州县城东片区。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平方米(约***亩)。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功能为公共卫生间,其中原有公厕改造为**.**平方米,新建公厕为***.**平方米。室外部分分为原有改造和新建两部分,原有改造:健身步道*****.**平方米、绿化提升*****.**平方米、硬质铺装****.**平方米、*人足球场***平方米(*个)、休息亭*个、休闲长廊*个;新建项目:休息座椅**组、休息亭*个、休闲长廊*个、智慧设施*个、健身广场****平方米(*处)、篮球场****.**平方米(*个)、网球场***.**平方米(*个)、羽毛球场***.**平方米(*个)、*人足球场***.**平方米(*个)、乒乓球桌***.**平方米(**个)、气排球场***.**平方米(*个)、休息场地 ****平方米、儿童场地****平方米、健身步道****.**平方米。项目绿化率为**.**%。
建设内容包括:对原花山文化体育公园内的健身步道、绿地景观进行改造,并新建健身广场、各类运动场地、儿童场地、智慧设施、相关配套用房等。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七、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城东文化体育公园改建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