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2026年度物证类司法鉴定(交通管理)征集公告
2025-12-31
江苏/苏州 招标采购
苏州市公安局2026年度物证类司法鉴定(交通管理)征集公告
江苏/苏州-2025-12-31 00:00:00

苏州市公安局****年度物证类司法鉴定(交通管理)征集公告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苏州市公安局****年度物证类司法鉴定(交通管理)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系统 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 **:**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目编号***************************

项目名称:苏州市公安局****年度物证类司法鉴定(交通管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车辆性能鉴定(非机动车)最高限价:***(元/辆); 车辆性能鉴定(机动车)最高限价:***(元/辆); 车辆属性鉴定最高限价:****(元/辆); 车辆速度鉴定最高限价:****(元/辆); 碰撞痕迹鉴定最高限价:****(元/辆); 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鉴定最高限价:****(元/辆)。

采购需求:

苏州市公安局****年度物证类司法鉴定(交通管理),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

项目概述

*.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大集采”相关工作的部署,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号和〔****〕**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局拟将全苏州大市****年度物证类司法鉴定(交通管理)纳入集中采购工作。

全大市交警在日常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等交通类刑事案件、交通违法处理等行政案件过程中,需要对交通事故涉案车辆进行痕迹鉴定(车辆性能、车辆属性、车辆速度、碰撞痕迹、图像及视频(信号灯)),鉴定机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委托方完成相关技术鉴定工作,包括事故现场的勘察等、配合委托人的调查等工作。

*.对鉴定内容出具具有司法权威的鉴定报告,用于案件判定或裁决。

*.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公安部令第***号《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号《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或司法部令第**号《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要求。

*.需获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范围应满足以下鉴定项目:司法痕迹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交通事故痕迹,车辆速度,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他有关资格性证明的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提供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范围应满足以下鉴定项目:司法痕迹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交通事故痕迹,车辆速度,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号狮山科技馆*楼服务大,咨询电话:*************

*、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

签章使用问题:**********************************************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号

联系人:吴杰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号狮山科技馆*楼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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