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汉源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设备采购二标段补遗文件01号
2025-12-31
四川/雅安 招标采购
雅安市汉源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设备采购二标段补遗文件01号
四川/雅安-2025-12-31 00:00:00
四川/雅安-2025-12-31 00:00:00
雅安市汉源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设备采购二标段补遗文件**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雅安市汉源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设备采购二标段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遗更正: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即****年*月*日**时**分前”更正为:“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即****年*月*日**时**分前”。 招标文件与之相关处作出对应调整。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即****年**月**日**时**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发布”更正为:“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即****年**月**日**时**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发布”。招标文件与之相关处作出对应调整。 *、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新增“**.*款*其他*本项目合同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处上传的合同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 标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