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2025-12-31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丰财采投处〔****〕*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购消防泵房材料设备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 ****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森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育才社区佳市一建新技术楼***#*单元*层***室
被投诉人*:秀烨(黑龙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号哈工大建筑科技大厦*栋*单元**层*号
相关供应商:伊春市伊美区简筑建材商店(个体工商户)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红升办万润城市花园*号楼第*号门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伊春市伊美区简筑建材商店(个体工商户)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且对质疑回复不满意提起投诉。
六、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并依法组织专家对投诉事项进行审查。
关于投诉事项*:经论证,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产品“安全出口标志灯、单管荧光灯、自带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双向应急疏散指示标识灯、单向应急疏散指示灯、隔爆灯、双联开关、单联开关、防爆风扇、总等电位箱、局部等电位端子箱、电力电缆、铜芯塑料电线”不在此清单内,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不存在虚假应标。
七、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经研究,本机关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丰林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伊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其它补充事项
无。
丰林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