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丰财采投处【2025】5号
2025-12-31
黑龙江/伊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丰财采投处【2025】5号
黑龙江/伊春-2025-12-31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丰财采投处【****】*号
作者:刘峰发布时间:**********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财采投处〔*****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购消防泵房材料设备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月**日发布采购公告, ******月**日开展项目评审,******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森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育才社区佳市一建新技术楼***#*单元*层***室

被投诉人*:秀烨(黑龙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号哈工大建筑科技大厦*栋*单元**层*号

相关供应商:伊春市伊美区简筑建材商店(个体工商户)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红升办万润城市花园*号楼第*号门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伊春市伊美区简筑建材商店(个体工商户)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且对质疑回复不满意提起投诉。

六、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并依法组织专家对投诉事项进行审查。

关于投诉事项*:经论证,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产品“安全出口标志灯、单管荧光灯、自带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双向应急疏散指示标识灯、单向应急疏散指示灯、隔爆灯、双联开关、单联开关、防爆风扇、总等电位箱、局部等电位端子箱、电力电缆、铜芯塑料电线”不在此清单内,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不存在虚假应标。

七、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经研究,本机关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丰林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伊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其它补充事项

无。

丰林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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