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闹海营小学智能黑板、视频展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12-31
2025-12-31
河北/承德 质疑投诉
隆化县闹海营小学智能黑板、视频展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12-31
河北/承德-2025-12-31 16:13:28
隆化县闹海营小学智能黑板、视频展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隆化县闹海营小学智能黑板、视频展台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鼎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昌盛大街***号瑞泰澜庭一号楼一单元***
被投诉人:隆化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苔山镇苔山路
被投诉人:隆化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苔山镇苔山路***号
相关供应商:隆化金鑫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安州街道同鑫佳园小区*幢*单元****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人隆化县教育和体育局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在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年**月*日发布了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隆化金鑫商贸有限公司。石家庄鼎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年**月*日提起质疑,隆化县教育和体育局收到质疑后于****年**月**日进行回复。石家庄鼎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中标人隆化金鑫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视频展台)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中的音视频设备类产品,需进行**认证后方可销售,但其制造商东方中原(深圳)光显技术有限公司并不具备对应产品的***认证信息,应给予废标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二)项的规定,本机关认为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隆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隆化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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