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殡仪馆遗体火化炉(4号和5号拣灰炉)更新改造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12-31
浙江/舟山 质疑投诉
关于舟山市殡仪馆遗体火化炉(4号和5号拣灰炉)更新改造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舟山-2025-12-31 00:00:00
浙江/舟山-2025-12-31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泰州烨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舟山市殡仪馆遗体火化炉(*号和*号拣灰炉)更新改造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泰州烨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亚芳大厦*号楼***室
五、基本情况
当事人在舟山市殡仪馆遗体火化炉(*号和*号拣灰炉)更新改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活动中,将公司资质材料及公章出借给另公司用于该项目投标,并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串通投标情况。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舟山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七、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陆拾元整( ¥ ****.**);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舟山市财政局
*、联系人:王迪女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