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电动二轮车锂电池供应商入围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2025-12-31
浙江/金华 招标采购
关于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电动二轮车锂电池供应商入围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浙江/金华-2025-12-31 00:00:00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电动二轮车锂电池供应商入围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采购内容

入围家数

服务期限

简要规格描述

标称电压***,
标称容量≥****锂电池

选定*家入围供应商

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详细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标称电压***≤*≤***,
标称容量≥****锂电池

选定*家入围供应商

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详细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注:*、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两个标项参加投标,投两个标项的投标文件按标项分别制作封装。

*、本项目按标项顺序逐一开评标【先开标项一,再开标项二】,本项目采用兼投兼中的方式,即中标人可以中选多个标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承接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制造商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获取时间、地址:

(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时前以书面形式就同一事项一次性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三)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四)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供应商在线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如**地址相同,系统会自动识别,并判定为响应无效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

(一)投标人应当按规定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投标截止时间:************分。

七、投标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

九、开标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标项

(二)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指定虚拟子账号。

十一、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人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二)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五)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一)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版块、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二)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三、信用记录:

根据财[****]***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开标当日查询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四、联系方式(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金华市蓝波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号

*、代理机构名称(受理部门):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琦、傅欣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号科信大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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