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爱区财采投处〔2025〕010号)
2025-12-31
黑龙江/黑河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爱区财采投处〔2025〕010号)
黑龙江/黑河-2025-12-31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爱区财采投处〔****〕***号)
作者:黑河市爱辉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幼儿园设备采购*(二次)(*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发布采购公告********开展项目评审,********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康乐玩具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曹甸工业集中区

采购人:黑河市爱辉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黑河市爱辉区电业街**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合作区铁路之家*号商住楼******(铁路街***)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采购代理机构针对评审价格分权重违规、综合得分计算不合理的质疑回复缺乏事实依据,评审标准设置违反法定要求,损害投诉人合法权益。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供应商部分产品无**认证、不同产品共用**证书及型号使用违规的质疑回复逻辑矛盾、法律适用错误,中标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核查。

(三)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履行评审监督职责,对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违规问题未予纠正,导致招标结果不公。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事项部分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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