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爱区财采投处〔2025〕010号)
2025-12-31
黑龙江/黑河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爱区财采投处〔2025〕010号)
黑龙江/黑河-2025-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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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爱区财采投处〔****〕***号)
作者:黑河市爱辉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幼儿园设备采购*(二次)(包*)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康乐玩具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曹甸工业集中区
采购人:黑河市爱辉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黑河市爱辉区电业街**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合作区铁路之家*号商住楼******室(铁路街***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采购代理机构针对“评审价格分权重违规、综合得分计算不合理”的质疑回复缺乏事实依据,评审标准设置违反法定要求,损害投诉人合法权益。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供应商部分产品无**认证、不同产品共用**证书及型号使用违规”的质疑回复逻辑矛盾、法律适用错误,中标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核查。
(三)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履行评审监督职责,对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违规问题未予纠正,导致招标结果不公。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事项部分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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