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31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崇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2-31 00:00:00
崇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崇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崇州市****年四川省落叶水果现代种业园区续建项目*种质资源圃设施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三亚卓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三亚凤凰水城*区*号公寓楼***房

被投诉人: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唐安东路***号

被投诉人: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晋康路***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崇州市****年四川省落叶水果现代种业园区续建项目*种质资源圃设施设备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拟定中标人四川锦官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的制造商并无生产能力。

投诉事项*:拟定中标人四川锦官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的数据虚假。

投诉事项*:拟定中标人没有缴纳社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项。

投诉事项*:拟定中标人四川锦官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声明的制造商无相关产品商标注册证。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崇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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