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6号)
2025-12-31
河南/许昌 质疑投诉
许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6号)
河南/许昌-2025-12-31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许昌-2025-12-31 00:00:00
许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许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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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许财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自动化及工业机器人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江苏汇博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方洲路***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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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投诉事项: *.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多项核心数据造假,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中标人提供的软件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存疑,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不足。 *.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评标委员会对“类似项目业绩”认定存在错误,评审结果不公正。 投诉请求: *.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依法顺延或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 *.若相关供应商无法完成实质性核查,或核查结果与投标文件描述严重不符,其中标结果无效。 *.确认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得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纠正评标委员会对类似业绩的认定,依法重新进行评审,更正评分结果。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至*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予以驳回。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许昌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