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评估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12-31
浙江/杭州 中标结果
关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评估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杭州-2025-12-31 00:00:00
浙江/杭州-2025-12-31 00:00:00
、项目编号:【****】**********(第二次)
二、项目名称: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评估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 报价:******(元),报价所含增值税税率:*(%) | 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号科创大厦****室 |
*.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评估项目(第二次) | 商誉减值测试评估项目 | 基准日****年**月**日,东方嘉富人寿并表商誉减值测试。 | 中标人需正式出具评估对象基准日评估报告、评估说明(含子公司,若有)。相关附件材料要求完整,包括不限于资产评估科目明细表,收益法、市场法(若适用)相关测算表等。 | 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或业务约定书,在正式进场后**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交报告初稿,待委托方对结果正式确认后*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报告。 | 中标人在提交报告初稿后的周内须主动与组织方、委托方进行当面沟通,在达成致意见的前提下,方可出具正式报告。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晓丽,陈健华,贺恩中,张智,寿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号国贸金融大厦*****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号国贸金融大厦*****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钢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