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州-2025-12-31 00:00:00
为高质量推进《瓮安县国家动物疫病测报站项目》建设,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瓮安县农业农村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遴选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编制服务的承担单位。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瓮安县农业农村局,现对该项目的编制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 项目名称:瓮安县国家动物疫病测报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编制服务。
*. 服务内容:按照国家、省、州相关规定和深度要求,完成《瓮安县国家动物疫病测报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瓮安县国家动物疫病测报站项目初步设计》等文件的编制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报告编制、修改完善、报批配合等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壹拾万元整(小写:******.**元)。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并通过评审。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申请人或其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应具有工程咨询、农业工程、兽医等相关领域的业绩和经验,熟悉国家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及项目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文件(详见附件比选文件)纸质材料在****年*月**日前送至瓮安县雍阳街道办事处城北社区北苑新城瓮安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五、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将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比选申请人的资质与业绩、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能力、技术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服务承诺、报价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综合评分细则如下:
(一)价格部分(**分)以所有有效报价(≦******元)的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公式:***(报价*基准价)/基准价×***×*.*(最低分不低于*分)
(二)技术部分(**分)
*.对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分):全面准确****分,基本准确***分,一般***分
*.技术方案科学性与可行性(**分):方案科学可行*****分,基本可行*****分,一般****分
*.项目团队配置(**分):团队专业匹配、经验丰富****分,匹配度较好***分,一般***分
*.质量保障措施(**分):措施完善可行****分,基本完善***分,一般***分
(三)商务部分(**分)
*.类似项目业绩(**分):近*年每*个类似项目得*分,最高**分
*.企业资质(*分):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分,乙级资质*分,其他*分
*.服务承诺(*分):响应及时、保障措施完善***分,基本满足***分,一般***分
六、比选时间地点
****年*月**日下午**:**,地点瓮安县雍阳街道办事处城北社区北苑新城瓮安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七、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不少于*个工作日。
八、签订合同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瓮安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瓮安县农业农村局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瓮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雍阳街道城北社区北苑星城***栋
联 系 人:肖老师***********
监督电话:************
附件:
比选文件.****
瓮安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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