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5-12-31 00:00:00
宜土网挂(****)**号
经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宜土网挂(****)**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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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出让用途 |
“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 |
租赁年限(年)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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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 强度 |
亩均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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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土网挂(****)**号 |
东部产业新区田家河大道与李家湾一路交会处东北侧 |
******.** |
工业 用地 |
≥ *.* |
≥ **% |
不小于**%且不大于**% |
≥*** 万元/亩 |
≥**万元/亩 |
** |
** |
*** |
**** |
注:其他各项用地指标及挂牌要求详见《宜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竞买要求
(一)本宗地拟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地,租赁期限确定为**年,租金每*年*付,竞买人在租赁期间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满足租赁转出让条件后,办理剩余**年土地出让手续,已交租金冲抵出让价款,租赁和出让年限总和为**年。本次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含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本宗地拟出让起始价为****万元,租赁期租金标准按照租赁期与最高年期的比值进行年期修正确定,年租金为摘牌成交价款的*%,竞买保证金为***万元(*年的租赁金),增价幅度为**万元,本次挂牌起始价为底价。
(三)土地成交后,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在*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定金转作首期*年土地租赁价款。
(四)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竞买人必须与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同时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使用协议》。如因竞买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竞买人定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缴清首期*年土地租赁价款后*个月内由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与竞买人进行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五)竞买人须在首期*年到期前*个月内缴清二期*年土地租赁价款。竞买人符合转出让条件后,必须在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内与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六)因建设需要对地上地下管线(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市政设施、地下管网、通信、电力线等)改变现状,由竞买人向相关部门申请依法办理,并承担费用。本地块范围内场平、人防及防洪设施由竞买人负责,费用自行承担。
(七)本宗“标准地”的区域评价(环评、矿产压覆、地灾危评、水评、洪水影响)已完成,竞买人在取得土地后,须根据各行业管理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地块评价(备案)手续。
(八)本宗地依据《宜昌市“标准地”出让工作试行办法》和《标准地使用协议》的相关约定,对“标准地”办理相应类型及年限的不动产权证。
(九)竞买人应严格执行本地块的规划条件,按照挂牌公告确定的用途及产业建设和利用土地,落实相关指标要求。
(十)竞买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全部竣工,并按《“标准地”使用协议》的约定办理竣工核验和达产复验。
(十一)租赁期内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完成开发建设前不得转让、转租、抵押。转出让后,享有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出租人)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①租赁期满未达到租赁转出让条件及其他约定的相关指标的;②未按期缴清剩余*年租金超过*个月的;③未按期签订出让合同并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的;④停止使用土地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时,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按下列方式处置:限期*个月内由竞买人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拆除的,视为弃置物,授权出让人(出租人)代为拆除,拆除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十三)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缴纳竞买保证金,承诺遵守交易须知、交易规则等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出让文件的获取
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到宜昌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通过登录宜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六、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计**天。
七、挂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
八、其它有关事项
*.出让地块具体出让范围以出让红线图为准,出让面积以资质测绘单位实测为准,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
*.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
*.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对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九、联系方式
宜昌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张女士************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牛冬阳************
网址:****.*******.***.**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