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12-31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研究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设备更新换代建设项目(六、七、八标段) |
|---|---|---|---|
| 分包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设备更新换代建设项目(六标段)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投标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 * | 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本地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 | **********医用*线诊断设备 | 移动式*形臂*射线机 | 套 | * | *******.** | 是 | 标的**医用*线诊断设备:标的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 | 商务响应 | *.**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投标有效期、质保期)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售后服务、培训方案除外)如质保期等优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有一项加*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
| * | 售后服务 | *.** | 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内容包括服务保障体系,服务责任、备品备件退换、应急措施、售后服务人员配置等内容: (*)方案内容详尽完善、措施可行性强,人员安排科学合理,售后服务体系完善,解决问题方案全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时,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人需求的得 *分; (*)方案内容完整,应急措施有可行性、人员安排合理,具有详细的售后服务体系、解决问题方案、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内容,能够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得 * 分; (*)方案内容完整,应急措施的可行性较弱、人员安排的合理较弱,售后服务体系不够详细、解决问题方案、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内容,基本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得 *分; (*)方案内容及相关承诺、措施简单,可行性差的得*分; (*)未提供方案或提供方案与项目完全不符不得分。 |
| * | 培训方案 | *.** |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的培训方案; (*)培训方案体系完善、计划详细、具体,有明确的培训目标及任务,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详细明了,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具体的得*分; (*)培训方案体系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有培训目标及任务安排,但不够具体明确的得*分; (*)培训方案体系简略,培训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安排存在缺漏的得*分; (*)未提供方案或提供方案与项目完全不符不得分。 |
| * |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响应程度 | **.** | 招标文件中带“★”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分,两项减完为无效投标。 [注:*.供应商须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逐项列明响应情况,并提供所投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和生产制造商公章予以佐证(证明文件:如技术白皮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介绍彩页或功能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测评报告或采购需求中指定的证明材料等),技术要求响应表中标注对应证明文件所在页码,并在证明文件中标记相应参数。*、证明文件禁止复制粘贴招标文件中对应技术指标、参数,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提供。 *.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评标时发现投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时视为无效标书;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 质量保证措施 | *.** | 供应商需结合本次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和兼容性、产品质量检查依据、产品易耗易损的零配件的供应及报价、产品的损坏换新等内容: (*)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有详细具体的应对措施,完全满足需求的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完善、计划较为详细、具体,基本满足需求的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内容简略,无具体措施的得*分; (*)未提供方案或提供方案与项目完全不符不得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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