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2025-12-3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购教育教学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嗨洛客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昭觉寺南路***号*栋*单元*楼**,**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广元市朝天中学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峨眉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富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号路国投大厦*****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富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广元市朝天中学采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中序号*的说明和要求“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
投诉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表中”条款要求“提供具有***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带“,或****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投诉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细则及标准*产品质量保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为保障产品稳定性及可靠性,投标人所投产品“拼接显示系统单元”厂商具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标准,成熟度等级五级的得*分,四级的得*分,三级及以下的得*分,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诉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细则及标准*售后服务能力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