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明县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31
山东/菏泽 质疑投诉
关于东明县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山东/菏泽-2025-12-31 00:00:00
关于东明县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人:菏泽市东明县信息发布

关于东明县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项目编号:*************************,包号:*

二、项目名称: 东明县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菏泽东和正建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 东明县民政局

被投诉人*: 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采购人: 东明县民政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对东明县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 *、政务云租赁:“……东明县民政局作为一级单位,可以向东明县大数据局申请政务云资源,费用由东明县统一支付,不应在招标内容内……。” *、建设清单里:行为识别:“……资源配置不足,现有授权仅**路,仅能覆盖单养老院,与“全县养老机构接入”的法定要求存在显著差距。跌倒监测作为关键安全模块,覆盖范围不足可能导致安全隐患无法及时发现,违背养老服务安全保障原则……。” *、建设清单里:毫米波雷达传感器:“……支持与中国移动物联网开放平台(******)无缝对接,遵循*******接入协议,有倾向性,至少满足三家物联网平台对接……。” *、建设清单里:**语音呼叫设备:“……配置没有明确说明清楚,需要配置流量卡,几年费用,多少流量,多少免费通话,没有明确说明……。” *、建设清单里:网络摄像机:“……全县重点长者生命体征监测采用单点雷达监测、呼叫器等,非平台末端能力建设重点,应为养老机构末端建设加分项,智慧床垫、呼叫器等设备固化到敬老院末端,方向为养老机构康养防护,建设用途与平台建设全量监测存在重大偏离,平台建设应做到开放接入,全量监测老人体征……。” *、建设清单里:*.*.**.**.**.**项:“……水压终端、水位监测、烟气传感、燃气报警、电气火灾探测器为养老院端基础设施建设内容,通常平台支持对接接入,提供开放标准接入即可,存在建设主体偏离。设备采用的**网络在逐步被淘汰,东明县为长期运行平台,应至少采用***.*标准……。” *、建设清单里:*.*.**.**.**.**项:“……东明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为养老服务平台,应重点对养老长者提供动态和静态监护全县数据平台,项目中烟雾传感器、水位监测、水压终端、燃气报警、电气火灾报警器等无任何养老相关性,为养老院端本地基础建设类服务,平台端提供接入能力即可,不应成为平台端建设内容……。” *、建设清单里:**项无线**:“……无线**数量与占比不合理,县级平台不应对末端敬老院基础网络建设内容做主要建设内容,方向存在重大偏离。县级养老平台不应将敬老院无线**等基础网络建设作为重点内容的观点,精准抓住了平台“数据整合”与机构“基础设施”的功能边界,这一判断完全符合国家关于智慧养老平台建设的政策导向……。” *、建设清单里:**项硬盘录像机:“……综合养老平台监控存储不得低于*个月……。”

六、处理结果: 驳回投诉

七、处理决定详情

根据投诉事项,本机关调阅审查了该项目的磋商文件,给被投诉人投诉书副本并要求书面答复,就此投诉事项咨询专业律师,组织*名专家进行论证。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本机关认为: 针对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关于转发《菏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东财采〔****〕*号)之规定,云计算服务(指以云计算技术和模式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基础服务、平台服务、应用服务等,不含运行维护服务)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项目,应当由集中采购机构采购,该投诉事项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四条 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第五条 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之规定,本次采购设备及数量的多少是采购人根据本次配置的养老机构具体情况确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之规定,该投诉事项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之规定,该投诉事项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四条 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第五条 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之规定,本次采购设备及数量的多少是采购人根据本次配置的养老机构具体情况确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四条 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第五条 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之规定,本次采购设备及数量的多少是采购人根据本次配置的养老机构具体情况确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四条 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第五条 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之规定,本次采购设备及数量的多少是采购人根据本次配置的养老机构具体情况确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四条 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第五条 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之规定,本次采购设备及数量的多少是采购人根据本次配置的养老机构具体情况确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四条 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第五条 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之规定,本次采购设备及数量的多少是采购人根据本次配置的养老机构具体情况确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项投诉成立。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已于****年**月**日就*、*、*项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发布磋商公告。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东明县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第(二)款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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