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2025-12-29 00:00:00
建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中山路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号亿兴大厦*幢*层***)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建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中山路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监理服务期:**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二、评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个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汪太文、艾飞霞、夏燕玲
三、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四、评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福建中民泰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球号:**,中标价:******元,工期要求:**日历天,总监理工程师:池伟,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编号:********;
五、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七、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号亿兴大厦*幢*层***
联系人:余工
电话:************,************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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