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阜阳师范大学中长期贷款项目-2024年软件实验室更新设备购置 (二次)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04
安徽/合肥 质疑投诉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阜阳师范大学中长期贷款项目-2024年软件实验室更新设备购置 (二次)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徽/合肥-2025-11-04 00:00:00
安徽/合肥-2025-11-04 00:00:00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阜阳师范大学中长期贷款项目*****年软件实验室更新设备购置 (二次)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 **:**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阜阳师范大学中长期贷款项目*****年软件实验室更新设备购置(二次)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同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望江路***号*幢***室
被投诉人*:阜阳师范大学
地址:阜阳市清河西路***号
被投诉人*: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号金保中心****
相关供应商:安徽爱学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清华路合肥启迪科技城创客空间**栋***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中标主机“云之翼**********”不满足节能产品要求。*.中标公司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第**页(学生机)参数:“★**.售后服务:****小时电话响应、保修期内提供硬盘故障数据恢复服务、设备报修第二日修复服务,投标时提供该服务设备厂商官网查询链接和截图”。*.招标文件第**页学生机第*条参数要求:“显示器:≥**.*寸***,具备****接口,通过防蓝光、低频闪,防眩目测试”,云之翼显示器:******不满足该要求。*.招标文件第**页学生机第**条参数要求:“**.主板要求与机器为同一品牌”,云之翼主机**********不满足该要求。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都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安徽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