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5-12-30 00:00:00
兴文县*********地块综合开发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补遗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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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兴文县*********地块综合开发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文件** 致本项目潜在投标人: 现将兴文县*********地块综合开发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更正: 一、将原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 更正为: 无业绩要求。 二、将原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更正为:
三、将原文件“招标公告”*.*:*.*本次招标 |
*.*.*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更正为:
*.*.*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