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5-12-30 00:00:00
九江市房屋市政工程评标专家资格核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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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
- 责任部门: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队伍建设,规范专家执业行为,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和市委巡查工作要求,依据《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赣建字〔****〕*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评标专家队伍整体素质和质量为目标,分批实施、动态管理的模式,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全市在库评标专家资格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通过核查,精准掌握专家现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专家,优化专家库结构,建立健全专家管理长效机制,为我市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对象为:九江市已纳入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库在聘专家。
三、核查内容
重点核查专家是否具备入库条件;是否提供虚假材料入库;身份信息是否与在库信息登记一致等。
四、核查时间
本次核查工作采取分批次滚动方式进行,计划于****年**月*日启动,至****年*月**日前全部完成。具体批次安排将通过“专家管理系统”或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各位专家。
五、核查方式
本次核查采取“专家线上更新、线下提交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线上系统信息更新。被列入核查批次的专家,需在收到核查通知后,及时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对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核对与更新,确保系统内信息准确无误。
*.线下递交纸质材料。完成线上信息更新后,核查时间截止前专家需至九江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提交以下纸质材料:《评标专家推荐表(核查专用)》(需所在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盖章的原件,模板见附件)、所在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退休证明(退休专家)、身份证、职称证书、建筑行业国家级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
六、核查结果运用及后续处理
九江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负责对专家线上信息的更新情况与线下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比对、集中复核。对于复核通过的专家,其信息将在专家库中予以确认,继续享有评标专家资格。专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启动清退程序,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整出库:
*.不再具备《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如超龄、丧失行为能力、职称失效等)。
*.存在《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如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成为公务员等禁止入库人员)。
*.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本次资质核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核查材料的。
*.在核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
*.单位推荐意见为“不推荐”或未出具推荐意见的。
*.被取消担任评标专家资格的;
*.被开除公职,受过刑事处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不满足以下条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或者具有中级职称满五年并获得建筑行业国家级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一级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工程师、城市规划师等)。
七、有关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及评标专家应充分认识此次资质核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落实责任,确保真实。专家所在单位应本着对招投标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责任,确保所出具材料和意见的真实性、严肃性。
*.严肃纪律,动态管理。对核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专家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将以此次核查为契机,建立常态化的专家资质动态监测机制。
附件:《评标专家推荐表(核查专用)》
****年**月*日
附件*
评标专家推荐表
(核查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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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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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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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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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状态 |
□在职□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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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退休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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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企业□事业□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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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当前最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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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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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国家级执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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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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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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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个人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信息及本次提交的所有核查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本人已知悉并同意核查部门就本次资质核查向我单位进行核实。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签名: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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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我单位确认,(专家姓名)同志系我单位□在职职工□退休职工。经审核,该同志: 目前年龄为岁,身体状况。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评标专家: (一)被取消担任评标专家资格的; (二)被开除公职,受过刑事处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三)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申报条件: (四)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具有中级职称满五年并获得建筑行业国家级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一级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工程师、城市规划师等)。 经研究,我单位□推荐□不推荐该同志继续担任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评标专家。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