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城北作业区码头工程(一期)质量监督检测第三方招标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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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城北作业区码头工程(一期)质量监督检测第三方招标项目

                                                           ************标段招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城北作业区码头工程(一期)质量监督检测第三方招标项目 已由高邮市数据局以邮数据投资发(****)** 号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现对 ************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城北作业区码头工程(一期)位于江苏省高邮市高邮经济开发区的外环路产业带,南起文游北路与运河东堤交界处,北至老淮江线与运河东堤交界处,市区西南经扬州市达南京市*****,东南经无锡、苏州市抵上海市*****。本工程拆除现有码头,原址建设**个****吨级泊位,其中散货泊位*个(其中秦邮特钢*个散货泊位,长度约****)、件杂货泊位*个、多用途泊位*个,泊位总长度****,总设计年通过能力为***万吨,其中集装箱通过能力*.*万***。后方配套建设散货堆场、集装箱重(空)箱堆场、件杂货堆场、件杂货仓库以及生产、生活辅助区等。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个标段,即************标段。

招标范围:对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城北作业区码头工程(一期)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及交(竣)工验收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配合质监机构做好工程开工前质监交底、规范参建单位质保体系等。

*.* 检测服务期:从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验收完为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材料专项试验检测乙级和水运工程结构专项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业绩要求:****年*月*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水运工程检测项目。(指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监督检测、交竣工验收检测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试验检测或建设单位委托的业主检测);

*.*.*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或水运材料专业);****年*月*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水运工程检测项目(指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监督检测、交竣工验收检测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试验检测或建设单位委托的业主检测)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或水运材料专业)。

(*)人员社保: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近*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年**月至****年**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当地社保部门对查询最新月份有特别规定的,可按其规定相应调整最新缴费月份,但应同时附相应规定。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 级及以上级别(试验检测类);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号)中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号)的规定,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认定: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含*/*)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并应当与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 数字证书。

*.*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邮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高邮市秦邮路***号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江苏鑫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文游南路***号**五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邮    箱:*******@**.***

工 作 **:*******

 

行政监督:高邮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其他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一“预约管理”一“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预约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预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 招标补遗书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相应标段处自行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号)开标四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管理*直播大厅”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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