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5-12-30 00:00:00
石路地区综合整治和城市更新项目(二、三期)(项目名称)石路地区综合整治和城市更新项目(二、三期)市政标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路地区综合整治和城市更新项目(二、三期)(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姑苏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数据项投[****]***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苏州名城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石路地区综合整治和城市更新项目(二、三期)市政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建设规模:该项目北至上塘街、南至金门路(含金门商市沿街)、西至小枫桥路、东至南浩街外城河区域(不含一期已实施范围),区域面积约**.*公顷、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二期实施内容主要为市政道路道板修复改造、架空线入地、驳岸护栏改造、景观绿化提升、景观灯光照明增补、象形商亭建设、城市家具及导视系统建设、静态交通隔离设施建设、监控技防设置、场内破旧杆件箱体等拆除清理,以及更新佑圣观弄现状停车场等。三期实施内容主要为建筑立面、广告店招及泛光亮化提升工作。(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定额工期 (日历天) | 招标工期 (日历天) |
*********************** | 石路地区综合整治和城市更新项目(二、三期)市政标 | 石路地区综合整治和城市更新项目(二、三期)市政施工 | *****.**** | / | *** |
*.*其他:/。
*.申请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
*.*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投标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号); (*)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 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得处于不合格状态。(*)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若为联合体投标,须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②联合体组成方不得超过*家单位;③拟派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单位在职人员;④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⑤联合体的各成员承担的工程量不低于**%。。
*.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至**********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监管部门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名城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玉山路***号*楼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西路**号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瞿经理 | 联 系 人: | 杨振华、熊荣、沈建青、徐荣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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