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30 00:00:00
大圩镇*********年度零星工程及应急保障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圩镇*********年度零星工程及应急保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关于采购文件“供应商荣誉”项,我公司提供供应商荣誉颁奖单位非政府部门,而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或荣誉,请问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关于采购文件“供应商荣誉”项,参建单位的优质工程奖项或荣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若供应商所提供的奖项或荣誉满足评分项的要求,经磋商小组评审后,也予以认可。
*、关于采购文件“供应商荣誉”备注要求第(*)项和第(*)项相矛盾,请问我公司提供获奖证书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此项备注更正为“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发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其中不含奖杯、奖牌、奖状)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扫描件需体现供应商名称、获奖时间等评审内容,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计分一次;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采购文件项目经理奖项荣誉更正为“项目经理业绩: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业绩的,得*分。注:(*)本项对已完成业绩和正在履约业绩均予以认可;(*)响应文件中 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零星工程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委托单或竣工验 收报告等证明材料,材料中须体现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内容。”
*、关于项目经理业绩和供应商业绩为同一业绩的,是否可以重复计分?
答:可以重复计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本项目二轮报价环节采取网上报价,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系统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价。
*、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