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5-12-03 00:00:00
清流河蓄水控制工程管理区已征土地围网保护设施采购安装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清流河蓄水控制工程管理区已征土地围网保护设施采购安装项目,现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该项目实施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合作单位报价,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项目名称:清流河蓄水控制工程管理区已征土地围网保护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报价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高于**个日历天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一、报价单位资格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高于**个日历天完工。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的**%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四、报价文件组成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服务项目报价单清单;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价人注意事项
*.本项目报价形式为固定单价的方式(所有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外支付费用)。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整个投标过程及施工过程的各种费用,综合多种风险因素(材料收集、现场勘查等)来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主要包含已知或潜在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风险费、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
*.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对现场不清楚或有异议可咨询业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或现场存在的现状不清楚等理由增加费用。
六、特别说明
询价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及技术资料进行评比,以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人。
七、报价要求和公告截止时间
采取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方式,用**纸幅面,将报价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报价材料顺序制作响应文件递交材料,递交地址:****年,**月*日*时**分前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楼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