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12-30 00:00:00
福美之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致:被邀请单位(未收到邀请通知的投标人请勿前来报名)
受福州新投空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招标编号为*************的福美之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选定前期物业服务承包商。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地点: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规划路三东侧,规划路一南侧
*.*物业服务期: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
*、招标内容:福美之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被邀请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至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号中闽天骜大厦**层)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号中闽天骜大厦**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地点:****年**月**日**:**(北京时间)在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号中闽天骜大厦**层)公开开标。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缴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应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企业账户汇出;(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相关汇款,以确保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如数到账;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若汇款人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发布媒介: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上发布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若贵单位不参加投标,请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告知我方,谢谢合作。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投空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万新路**号新投商务中心**层****、******单元
邮编:******
电 话:********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号中闽天骜大厦**层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小许*************
项目投标咨询联系方式:原梁杰*************
电子信箱:***********@**.***
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告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