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城市照明设备设施更新项目(一期)
2025-12-30
湖南/娄底 中标结果
冷水江市城市照明设备设施更新项目(一期)
湖南/娄底-2025-12-30 00:00:00

冷水江市城市照明设备设施更新项目(一期)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冷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冷水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广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冷水江市城市照明设备设施更新项目(一期)

*、采购计划编号:冷财采计[****]******

*、项目内容:具体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货物清单

*、是否分包:否。

*、项目负责人:屈小娜

*、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壹仟伍佰壹拾伍万贰仟捌佰柒拾元玖角陆分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天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非现金形式的预付款担保(金额为预付款比例的***%)后,采购人按合同金额的**%支付预付款;主要设备和产品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供产品合格证等产品资料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天内支付到货金额的**%(含预付款);所有产品全部完成交货、安装、调试且整体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后**天内支付全部尾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总日历天数:***天。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

*、地点:冷水江市城区。

*、方式: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冷水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验收方式:一般性验收

验收标准:由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中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和合同条款以及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条款的履约情况进行客观核验。验收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投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方式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项目验收时将项目的全部资料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关键技术参数清单、硬件配置清单、技术文件及安装、验收报告、三方协议(如有)等。投标人需确保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达到验收标准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由验收小组鉴定是否符合招标项目的验收标准和实际需要,是否可以投入正常使用,验收结果报相关监督部门备案。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冷水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冷水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话:

真:

址:冷水江市锑都中路**号

乙方:(公章)湖南广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唐传

话:***********

真:

行:长沙银行韶山路支行

号:******************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北路***号枫景公寓*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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