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2025-12-3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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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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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名称
浠水县新一中片区综合管网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总承包(***)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号塔子湖组团*地块**栋办公*单元**层
中标(成交)金额: **.****** (万元)
综合评分法: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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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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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浠水县新一中片区综合管网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总承包(***)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浠水县新一中片区综合管网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总承包(***)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时止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张小红、胡海慧、华威
六、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 **********
*、评审地点: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之家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省住建厅鄂建文[****]**号《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参考标准(试行)》文件收费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 *.****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浠水县清泉镇南岳庙社区百家街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县清泉镇襟湖路**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