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移动检务办公办案终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2-30
山东/临沂 招标采购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移动检务办公办案终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临沂-2025-12-30 00:00:00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移动检务办公办案终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人:山东尚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移动检务办公办案终端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移动检务办公办案终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移动检务办公办案终端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移动检务办公办案终端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项目,接受中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是否符合财库【****】**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 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企业类型。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 ** 实名认证证书并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报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报价

*.* 具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时**分**秒至**********时**分**秒,每天**:*****:**(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第*步在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企业信息*步①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认证、诚信入库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磋商文件,未下载磋商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注: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责任自负。供应商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并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系统。②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售价:*元/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分**秒(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分**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预采购,投标人应特别注意本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最新公告,因不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号)有关要求,积极营造政府采购领域“惠企、利企、便企”的优质营商环境,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成交单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专属融资平台(****://***.****************.**/)。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

址:临沂市河东区人民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尚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香缇郡北沿街****

联系人:刘晓东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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