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国控采购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定点服务单位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2025-12-30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庐阳国控采购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定点服务单位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12-30 00:00:00

庐阳国控采购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定点服务单位项目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庐阳国控采购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定点服务单位项目补疑

***************)

一、招标文件变更内容:无。

二、招标文件补充内容:无。

三、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提问*:招标文件第**页团队人员业绩中的“*.团队人员具有代理****万元及以上建设工程类案件胜诉业绩,代理主诉案件的,法院支持**%及以上诉讼请求。”

*)这里的****万以上的胜诉业绩指的是案件标的是****万以上,法院支持了案件标的的**%诉请;还是案件标的在****万以上且法院支持的**%以上的诉请也要在****万元以上?

*)同时“本项需提供案件代理合同、裁决文书扫描件”。请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可以吗?

答:(*)指的是案件标的是****万以上,法院支持了案件标的的**%诉请;

*)可以。

提问*:招标文件第**页团队人员业绩及第**页团队人员实力。

(*)其中部分业绩可能涉及到律师转所,是团队律师在*律所时完成的业绩,现在团队律师转到*律所了,以*律所为投标人进行的投标。(*)以及团队人员实力中提供的律协认定的建筑房地产律师等证书,证书中载明的是*律所,现在律师转到了*律所,以*律所为投标人进行投标。上述两项需要提供其他辅助材料(如:该律师新老律所的律师执业证)来进行说明吗?

答:提供该律师新老律所的律师执业证予以认可。

提问*:招标文件第**页团队人员业绩中的“*.团队人员中具有代理***万元及以上强制执行案件执行完结业绩。”执行完结裁定文书中只载明了将房产过户,但是并没有标注房子的具体金额,但实际上房屋价值超过了***万元,金额可以通过提供补充材料(如: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吗?

答:可以,须充分体现评审因素。

四、延期部分内容: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庐阳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杏林街道文一泊心湾**号楼***室

人:王工

话:*************

招标代理:合肥庐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蓝钻尚界)*座*楼

系人:

联系方式:*************

****年****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