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津河西财采结通〔2025〕2号)
2025-12-30
天津 招标采购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津河西财采结通〔2025〕2号)
天津-2025-12-30 00:00:00
天津-2025-12-30 00:00:00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 (津河西财采结通〔****〕*号)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号)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财采〔****〕**号)要求以及我局具体检查安排,本机关自****年*月至****年**月,对你单位自****年*月*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了财政检查。 一、检查结论 *.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要求; *.招标文件售价不合理; *.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你单位上述情况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四条、《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的相关规定。 二、处理意见 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依法整改,并于****年*月**日前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本机关。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