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津河西财采结通〔2025〕3号)
2025-12-30
天津 招标采购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津河西财采结通〔2025〕3号)
天津-2025-12-30 00:00:00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财政检查结论

                    (津河西财采结通〔*****号)

 

天津市津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财采〔*****号)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财采〔******号)要求以及我局具体检查安排,本机关自*****月至******月,对你单位自******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进行了财政检查。

一、检查结论

*.政府采购档案及评标现场音视频录像不完整;

*.项目报名登记表信息与采购结果公告中信息不一致;

*.招标文件售价不合理;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保证金逾期退还;

*.代理机构登记信息不完整。

你单位上述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和第八项、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七条和第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四条、《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的相关规定。

二、处理意见

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依法整改,并于*******日前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本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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