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当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A4200002714001745002001)第3次答疑澄清/招标异常
2025-12-30
湖北/宜昌 变更澄清
当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当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A4200002714001745002001)第3次答疑澄清/招标异常
湖北/宜昌-2025-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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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当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第*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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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
*、对第一章招标公告*.*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共四层。地下工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条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施工人员要求”中增加一项:“(*)其他现场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鄂建文〔****〕**号《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开工前配备齐全并到岗履职。(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删除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条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中的“财务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且招标控制价及初步设计相关资料已在澄清与修改文件中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澄清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当阳市建投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