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5-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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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蒜溪巡河漫步道修复及大东村农田水利设施堤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
项目规模:约***万元;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工期要求:**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年** 月** 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投标人请于****年** 月**日至****年* 月**日,每天上午 * 时 ** 分至 ** 时**分、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号*号楼***室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介绍信或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且逾期不予办理。
*.*招标文件售价:***元/本,本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圆整(¥*****元),具体办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提交地点为: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号*号楼***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
*.公告其他说明:工程款支付由区财政局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付款所需审批材料,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提交。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大东村村民委员会 ;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邮编:/ ;
联系人/电话:陈先生/***********;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号*号楼***室,邮编:******;
联系人/电话:曾女士/************传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