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2-30 00:00:00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就所需的乐清水务大楼食堂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乐清水务大楼食堂服务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采购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
* | 乐清水务大楼食堂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年(采用*+*+*模式,合同一年一年) | ***万元/年 |
六、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报名地点等: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未购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必须先在乐彩云网站(*****://***.********.***/)进行登记注册并报名(操作路径:乐采云平台*供应商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网上报名后请将下方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并联系代理机构(*************)审核。
*、报名资料:
(*)供应商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制件;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 * 月* 日上午*:**整(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号*座*楼开标室(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十、开标时间:****年 *月*日上午*:**整(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号*座*楼开标室(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十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名: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州瓯海支行
帐号:*****************
十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日**时止)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
*、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纪检室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纪检室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火车站新都大厦十一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纪检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关于乐清水务大楼食堂服务项目(自主)项目采购文件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于近期就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的乐清水务大楼食堂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年*月 * 日上午**:**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或先将扫描件或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同时将该书面原件邮寄至我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采购文件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 ** 日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