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12-30
四川/南充 质疑投诉
营山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南充-2025-12-30 00:00:00
营山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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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朗水悦邻社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所地(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营山县朗池街道北门街*号附*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朗水悦邻社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项目(*****************)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号)第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界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因素……(四)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清案件事实的……”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朗水悦邻社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元。


营山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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