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兴财罚〔2025〕2号)
2025-12-30
广东/梅州 质疑投诉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兴财罚〔2025〕2号)
广东/梅州-2025-12-30 00:00:00
广东/梅州-2025-12-30 00:00:00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兴财罚〔****〕*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处罚决定书文号:兴财罚〔****〕*号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兴宁市罗浮镇道路清扫与垃圾收运服务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兴宁市罗浮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罗浮镇桥南街五号
五、基本情况
经查,兴宁市罗浮镇人民政府在上述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六、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兴宁市罗浮镇人民政府限期改正,对兴宁市罗浮镇人民政府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兴宁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