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2025-12-30 00:00:00
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
| 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 |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 供应商名称:鞍山荣安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 服务类 名称: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第***包(*********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是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预计费用总额***.**万元,共计分为三个包组采购,采购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 ***包主食调料类采购内容 (一)食材品目(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序号 食材类别 食材明细 * 米(谷薯) 大米、绿豆、红豆、小米、高粱米、黑米、黑豆、糙米、糯米、大黄米、燕麦、荞麦、薏米、薯等。 * 面粉 白面、挂面等。 * 食用油 豆油、玉米油、橄榄油、菜籽油、色拉油等。 * 奶类 牛奶、酸奶等 * 方便食品 熟食、预制菜、罐头、冲泡即食、坚果、开袋即食等。 * 调味料 酵母、白粗粉条、酱八宝、五仁酱丁、面包糠、罐头、面包糠、百利红腰豆、白砂糖、冰糖、十六香、香脆炸粉、白细粉条、白芝麻、黑芝麻、泡打粉、茶蛋调料包、粗辣椒面、川南下饭菜、橄榄菜、芝麻酱、滑子蘑、香辣油、 白醋、陈醋、地瓜淀粉、地瓜粉条、黄豆酱油、捞拌汁、老抽王、料酒、一品鲜酱油、黄豆酱、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大料、大粒盐、带盐海带丝、大枣、粉皮、鲍鱼汁、番茄酱、番茄沙司、黑胡椒汁、鸡粉、鸡精、鱼露、干川椒、干豆角、干豆皮、干橄榄菜、干桂圆、**度醋精、醋精 ** 度、干黄花菜、干黄蘑、干红蘑、干核桃仁、干荷叶、干菊花、水晶粉丝、干椒丝、干萝卜花、干萝卜条、枸杞、竹笋、叉烧酱、海鲜酱、白醋、排骨酱、沙茶酱、沙姜粉、蒜蓉辣酱、柱候酱、干香菇、玉米粒、 白米醋、豆豉、火锅滑鸭血、咖喱粉、加碘粉碎洗涤盐、加碘精盐、加碘精盐、火碱、花椒粒、火碱(片)葫芦条、海米、红麻椒、红梅味精、红皮花生米、麻辣香锅底料、麻婆豆腐调料、酸菜鱼调料、水煮肉片调料、花生米、红糖、老抽、生抽、蚝油、味极鲜、咸蛋黄、红咸菜块、红咸菜丝、咸菜、浓浆橙汁、芥菜丝、蕨根粉、姜黄粉、三文治火腿、火腿肠、腐乳、宽粉条、紫菜、香辣酱、油辣椒、胡椒粉、辣椒段、辣椒块、辣椒粒、辣椒面、玉米淀粉、梅菜、炖肉料包、花椒面、酱肉料包、木耳、味精、甜面酱、沙拉酱、秋耳、青花椒、青麻椒、去皮花生米、去皮核桃仁、清水莲藕、老坛酸菜、粉条(粗) 、粉条(细) 、熟白芝麻、熟黑芝麻、熟黑芝麻粉、水碱、花生酱、酸梅粉、十三香、无盐虾皮、臭豆腐、腐乳、红豆沙馅、料酒、酸豆角、绵白糖、枣泥馅、孜然、孜然粉等。 服务要求: *、供应商须在每日将采购的食材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延误。食材送达后,食材单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厨师及采购人指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除固定配送外,临时配送应安全、及时、准确。对不合格的食材无条件退回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立即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所送食材的品名及价格清单。 *、采购人须提前一天将需要配送的各类食材的品名、数量清单交给供应商。 *、若采购人就餐者由于食用了供货商提配送的常规无法检测的物质而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产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供货商不能履行合同处理,供货商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对供货商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定,评定的内容为:服务质量、质量状况、价格水平、信誉度、配送时间等,剔除评定不合格的供货商。 *、供应商必须指定专人配送,配送人员须持本人证件且衣着得体、走指定通道,所送的原材料不可直接接触地面,食物必须用合格的白色塑料袋包装。 *、供应商必须保证配送及时,有接待或缺少的食材应不足时,食材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 *、供应商必须规范管理配送人员,服从采购人管理,不允许争吵打架。如有异议,事后与采购人沟通。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断货,如因市场原因必须提前三天通知采购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替代食材。 **、供应商所配送的食材到指定地点后必须经过检质、验斤、验收后才可入库。 **、配送的食材价格要合理,时刻随市场变动,同质量的价格最低,同价格的质量最好。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食材单据配送(电话通知),缺、少时则必须在配送结束后*小时内将食材补回。 **、食材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得送质量不达标的食材。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时间进行配送,若配送时间超过采购人需求的时间,库房和采购人将不予接收(节假日有接待正常补货除外)。若由于供货商原因配送超时对采购人工作造成影响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若供应商不能承担损失的,采购人将终止采购合作。 服务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如在财政预算保证并且在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若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不认可,合同终止。) 服务标准:食材质量要求 *、米须达到******标准,品种为东北大米,水分含量应≤**.*%。 *、面粉要求执行标准为************,若后续发布新版本,按最新标准执行。配料表中不含:过氧化苯酰等增白剂,溴酸钾、偶氮二甲酰胺等强筋剂、二氧化硅等抗结剂,禁止特精粉、调制粉。 *、食用油:如果是大豆油,必须为非转基因、压榨工艺,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禁止提供调和油。 *、调味品:质量等级、保质期、包装、质量安全标准参照大型超市内流通销售的同品牌、同等级、同规格实物标准;以配送时间为准,食品原料必须在保质期内。 *、食用盐:配料表中禁止含有亚铁氰化钾、柠檬酸铁铵等抗结剂,碘含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婷、左亚男、孟娇、杨忠晨(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包代理服务费****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道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爱国街***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春雨、李云耕、陈天硕、关宇航、李超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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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小峰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八家子环钢路厂南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 服务类 名称: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新鲜蔬菜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玩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化妆品批发,互联网销售,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包装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服务要求:食材质量要求 *、海鲜:体表鳞片完整或较完整,不易脱落,体表粘液透明无异臭味,具有固体光泽,腮丝较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粘液不浑浊,无异臭味,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浑浊,组织有弹性,切面有光泽,肌纤维清晰。 *、河鲜:体表粘液透明、色有光泽,气味正常,鱼鳃紧闭色泽鲜红或粉红,揭开鳃盖可嗅到新鲜鱼所特有的气味;眼角膜光亮: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发白、正常,不膨胀;鱼鳞完整,闪光滑润,不易脱落:手持鱼体头尾下垂,不弯曲,鱼体肌肉有弹性,不易压出凹陷或凹陷能迅速复平;肌肉呈现正常颜色。 *、蔬菜: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必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禽蛋:鲜新、大小均匀、要求中码或小码蛋。无破损、色泽光滑。 *、水果:水果等级不低于二级,色泽亮丽、水分充足,肉质饱满,无病虫害和生理疾病,不得出现果皮有开裂、挤压流汁等现象。 *、猪肉类、牛羊肉:畜肉须符合国家指定的卫生标准,达到一级鲜度,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挥发性盐基氮≦********,**值*.***.*。配送时须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材料。禽肉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皮肤有光泽,因品种的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色等;肉尸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手压肌肉出现的指压痕能迅速恢复;具有新鲜禽肉的正常气味。 *、奶类:所提供的奶制品需符合国家标准,在保质期内,日期新鲜,无变质情况,运输配送时能保证卫生要求,避免与其他产品混装以免交叉感染。 其他满足甲方与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如在财政预算保证并且在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若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不认可,合同终止 服务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满足甲方与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孟娇、左亚男、王婷、杨忠晨(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包代理服务费*****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道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爱国街***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春雨、李云耕、陈天硕、关宇航、李超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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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 供应商名称:鞍山百惠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达道湾镇黄家屯村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 服务类 名称: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水产冷冻食品类 服务要求:(二)食材质量要求 *、冷冻海鲜:要求包装完好。 *、速冻食品:要求包装完好,生产日期、保质期完好。 (三)其他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每日将采购的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延误。货品送到后,送货单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厨师及采购人指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除固定配送外,临时配送、补货要安全、及时、准确。对不合格的食材无条件退回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立即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所送食材的品名及价格清单。 3、采购人应提前一天将需要采购的各类食材的品名、数量清单交给供应商。 *、若采购人就餐者由于食用了供货商提供的常规无法检测的物质而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产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供货商不能履行合同处理,供货商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对供货商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定,评定的内容为:服务质量、质量状况、价格水平、信誉度、交货时间等,剔除评定不合格的供货商。 *、供应商必须指定专人送货,送货人须持本人证件且衣着得体、走指定通道,所送的原材料不可直接接触地面,食物必须用合格的白色塑料袋包装。 *、供应商必须保证送货及时,有接待或货源不足时,补货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 *、供应商必须规范管理送货人,服从采购人管理,不允许争吵打架。如有异议,事后与采购人沟通。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断货,如因市场原因必须提前三天通知采购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替代品。 **、供应商所送产品到指定地点后必须经过检质、验斤、验收后才可入库。 **、所供产品的价格要合理,时刻随市场变动,同质量的价格最低,同价格的质量最好;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供货单据配送(电话通知),缺货少货则必须在配送结束后*小时内将货补回。 **、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得送质量不达标的产品。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时间进行送货,若送货时间超过采购人需求的时间,库房和采购人将不予接收(节假日有接待正常补货除外)。若由于供货商原因送货超时对招标人工作造成影响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若供应商不能承担损失的,招标人将终止采购合作。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如在财政预算保证并且在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若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不认可,合同终止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验收报告: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婷、左亚男、孟娇、杨忠晨(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市委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包代理服务费****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道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爱国街***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春雨、李云耕、陈天硕、关宇航、李超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