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30 00:00:00
【拟决定环节】关于对安徽川林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川林电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半导体支撑材料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川林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川林电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半导体支撑材料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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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川林电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半导体支撑材料生产制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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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玉兰大道**号*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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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川林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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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晟创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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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玉兰大道**号*栋,厂房内配套注塑机、吸料机、模温机、烤箱、冷却水塔等设备拟建设**芯片载具、**载带、晶圆载具生产线,建设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建成后可达成年产**载带****万米,**芯片载具***万个,晶圆载具****个的生产规模。项目已经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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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利用已建设厂房进行生产,无土方开挖、结构等施工期作业,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安装及室内布置时期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故本次评价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不做分析。 (*)运营期:(*)大气环境:项目注塑废气、压延废气由密闭空间负压收集后与烘烤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高排气筒(*****)外排;破碎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高排气筒(*****)外排。按环保相关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及进口废气预处理须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接管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接管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的*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派河截导污工程排入蒋口河北干新河。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类标准(昼间≤****(*),夜间≤****(*))。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机头废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沉淀池沉渣等一般性固废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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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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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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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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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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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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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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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