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12-30 00:00:00
一、更正人名称:兰溪市聚创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兰溪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一期)产业园配套道路一—三期及四期监理
三、项目编号:*************
四、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更正理由:*、明确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 *)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新版三证以上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提供《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 *)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前五个工作日内的查询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任意一处即可,最终审查以代理机构查询的最新信息为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个工作日查询;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为公证人员验证内容,不作为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内容。 | *)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新版三证以上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提供《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 *)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前五个工作日内的查询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任意一处即可,最终审查以代理机构查询的最新信息为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个工作日查询;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注册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为公证人员验证内容,不作为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内容。 |
更正日期:****年**月**日
注: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溪市聚创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学知路**号
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兰溪市城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朝晖路**号
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兰溪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



